top of page

保單可以強制執行嗎?大法庭統一見解:可以!

(文:郭靜儒律師)


辛苦打贏官司,終於來到強制執行的階段,許多債權人知道要去查債務人名下有無不動產、動產、存款、股票等財產,但可能不知道壽險保單也是可以執行的財產之一。


保單價值準備金是誰的財產?


對於壽險保單若有保單價值,可不可以強制執行這件事,過往法院有不同的見解,主要差異在於保單價值準備金究竟屬於保險公司的資金,還是要保人的財產呢?


大法庭統一見解


最近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統一見解,認為「執行法院於必要時,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,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」,主要3點理由是:


  1. 保單價值是屬於要保人的財產

  2. 保險法規定的終止權,並非要保人的一身專屬權

  3. 為了將抽象之保單價值轉化為具體解約金償付請求權,執行法院基於換價目的,可以行使契約終止權


也就是說法院為了執行強制執行程序,可以直接核發執行命令,終止債務人的人壽保險契約,並要求保險公司要將解約金交給法院,法院再轉交給債權人。


日後債權人若要聲請強制執行,記得調查債務人有沒有壽險保單、有沒有保單價值,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喔~


每個法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

All rights reserved © 德霖謙煦法律事務所

  • Facebook

​台中法律事務所

​台中律師推薦

​台中法律諮詢

​台中家事律師

​台中離婚律師

​台中勞資糾紛律師

​台中不動產律師

​台中女律師

​台中繼承律師

​台中遺囑律師

​詐欺

​不動產糾紛

​台中律師事務所

​台中監護權律師

​台中中小企業律師

​台中車禍律師

​台中刑事律師

​台中民事律師

​台中法律顧問

​台中西區律師

​勞資糾紛

​離婚

​監護權

​扶養費

​夫妻財產

​法律顧問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