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文:郭靜儒律師 / 圖片來源: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)
離婚案件當事人來諮詢,經常講了許多婚姻關係無法再維繫下去的理由、講了許多極力爭取小孩親權(監護權)的理由、講了許多對方甚至長輩的不是,最後想知道,法官會判我贏嗎?
這些都是在訴訟攻防中很重要的事項,也是在離婚訴訟初期,律師透過法律分析,能夠稍稍減緩當事人緊繃、焦慮的情緒。
但是離婚所帶來的不確定感、對於未來的不安,不只是離婚的爸媽會有,小孩也會有,小孩的情緒也需要被關照。
曾經有一個案,小孩已經知道爸媽不住一起、準備離婚了。某一天,搬離家的爸爸跟小孩說:「爸爸雖然沒有跟媽媽住在一起了,但爸爸媽媽都還是很愛你,你還是有爸爸和媽媽的愛,如果你有什麼想法感受都可以跟我說。」小孩原本不發一語,聽完這段話後就抱著爸爸大哭了起來。
淚水的背後,或許是感到難過、感到被愛、感到放鬆、感到擔憂,情緒可能是複雜的,但肯定的是,孩子的意見、感受被看見了。
最近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出版《好好愛自己 寫三封信給離婚的你》的電子書,作者是洪培芸心理師。關於怎麼告訴孩子父母離婚的決定,書中提到「讓孩子感受到尊重、關心及安心,而不只是父母離異產生的親情剝奪及失去」,提供給離異中的父母一些明確的方向,與孩子開啟對話:
尊重
「就是充分告知,沒有刻意隱瞞。把孩子視為平起平坐的一份子,不因為他們是你的孩子,而認為一定不懂,肯定無法承受,反而失去了『知』的權益。」
關心
「就是關心孩子的情緒及需求,一開始可能無法接受,或者情緒產生彆扭都是正常的。只要能適時回應與同理,孩子反而從中學到更多。」
安心
「就是讓孩子明白他們仍然擁有父母雙方的愛,沒有任何減損,只要你想找爸爸或媽媽,我們各自都會在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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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訴訟的結果如何,即使沒有與孩子住在一起,親子關係的維繫仍然是一輩子的事,陪伴孩子走過這段煎熬的時光,不僅不會讓你失去孩子,還贏得了緊密的親子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