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文:郭靜儒律師)
當發生性侵害事件,包括違反意願的性交、猥褻、性騷擾等行為,往往因為證據的取得困難,而難以在司法程序中讓加害人獲得相應的懲罰,到頭來還是被害人身心俱疲,遍體麟傷。
以下介紹在發生性侵害後,被害人可以怎麼尋求協助,以及別忘了蒐集證據的重要性。
1.打113保護專線或各地方政府的家防中心:
發生性侵害後,如果第一時間不知道怎麼辦,可以先撥打113保護專線諮詢,尋求協助,或是找各地方政府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,以獲得法律、心理、醫療、採證、補助等各方面的資訊,例如「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」。
2.直接報警:
直接報警是更快速的管道,且有利於蒐集證據,例如請求調閱監視器,協助至醫院驗傷採證。
3.前往醫療院所驗傷及採證:
如果被性侵害,被害人身上或衣物可能遺留加害人的精液或唾液,因此建議先不清潔、不更換衣物,直接前往醫院急診室告知被性侵要進行驗傷及採證,始能保留證據。
疑似性侵的驗傷及採證可能包含以下內容:
(參考長庚醫院性侵害案件採證流程與注意事項)
被害人身體傷痕部位拍照
蒐集被害人外衣及內衣褲上的微物跡證
被害人告知被侵犯之方式,例如性器插入、肛交、口交,以利醫事人員採取檢體
被害人告知其他身體部位是否可能遺留加害人唾液或精液,例如臉、胸部、耳朵、腋下、大腿
被害人若有掙扎或拉扯,指甲縫可能留有加害人的皮屑
被害人若懷疑被下藥,則應採尿及血液檢驗
若留有加害人保險套、衛生紙,也可攜帶前往醫院檢驗
4.具體告知醫事人員及偵查機關遭受性侵害的過程,細節很重要,有助於採證並判斷是否成立犯罪,不要只模糊地說「他摸我那裡、下面」。例如:
加害人與被害人的關係為何?
加害人與被害人各穿什麼衣物?
發生的時間及地點?
加害人違反被害人意願的手段為何?例如是否遭受毆打、綑綁、壓制、威脅、恐嚇、下藥。
加害人碰觸被害人身體那些部位?例如臉、嘴巴、胸部、耳朵、腋下、大腿、肛門、陰部、陰唇、陰道
性侵方式為何?例如性器插入、口交、肛交、指交
加害人是否使用保險套?有無射精?射精在何處?
被害人遭受性侵害是否洗澡、清潔、刷牙、更換衣物?
被害人遭受侵害過程的反應?
5. 其他證據包括有無監視器畫面、有無其他目睹者、被害人有無在案發後向親友陳述被性侵及經過、加害人是否事後承認或道歉(例如LINE對話)、精神科診斷證明、心理諮商報告等等,都可蒐集起來作為證據。
6. 相關法律程序:
性侵害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包括刑事犯罪(例如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)、民事損害賠償(例如精神慰撫金)、民事保護令(例如發生在一定親屬間、男女朋友間)、行政調查(例如校園性侵害)。
7.性侵害被害人補助項目
遭受性侵害是個痛苦又漫長的過程,各地方政府對於性侵害被害人有提供醫療費用、心理復健費用、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、緊急生活費用的補助,相關申請辦法請洽各地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