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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講座|原來這樣也會被告!?



本所郭靜儒律師受邀前往秋穗實驗教育機構演講,與同學們分享青少年常見的法律議題。


郭律師不講授複雜的法律概念,而是以電影、戲劇、新聞及法院判決為案例,介紹以下三類主題:


1.侮辱性語言:妨害名譽




一不小心就觸法的公然侮辱及誹謗罪,常見於同學間的取綽號、各類歧視,雖以好玩為出發點,但仍有殺傷力,在語言的使用上,須更有意識及敏感度。


2.網路性影像:私密照外流





現在通訊軟體使用普及,不論是親友間或職場,經常會選擇以通訊軟體聯繫,並傳送照片或視訊。而違反

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情形,經常發生在以下兩種狀況:

  • 通訊雙方開啟鏡頭視訊裸聊,一方趁他方不知情下將過程錄影或截圖,因而取得他方的裸露照片或影片,後續以散布照片作威脅。

  • 另一種是男女朋友間傳送裸露照片,也有可能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。


3.未成年戀愛



青少年戀愛,又會有哪些違法疑慮呢?


  • 過度追求:為了追求心儀對象,若以過度追求的方式,例如頻繁傳訊息、打電話、跟蹤,至住所或學校附近守候,可能就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。

  • 私密照外流:如上述的男女朋友間視訊裸聊或傳送裸露照片,可能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

  • 未成年的親密行為:對於未滿16的男女為性交或猥褻行為,即使雙方你情我願,仍會成立刑法上的犯罪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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